王德华

合伙人

王德华,男,郑州大学法律硕士,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会主任,河南省律协刑诉委员会执行委员。
自 2003年6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执业19年,曾获优秀律师荣誉奖项;擅长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等,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王德华律师的执业宗旨是在遵照法律的前提下综合分析案情,综合运用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选择最佳的诉讼途径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顾问单位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减少了各类经营管理风险。

联系方式:13598862677

主要业绩

1、宋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陈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翟某私分国有资产案;

4、公安局长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

5、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6、谢某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7、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与濮阳市某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案;

8、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

9、广东中山东菱威力商标侵权案;

10、德国ACI公司贸易仲裁案;

11、郑州大方实业股东代表诉讼案;

12、郑州新开普科技公司小三版上市案例;

13、河南省东江矿业有限公司重大融资案例。

最新业绩:

1、河南省建设基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3、河南黄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4、河南金芒果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5、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