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渝年”事件第二弹:从“庆渝年”谈创一代之“伤”

发布时间: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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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和俞渝之间的“宫斗大戏”愈演愈烈,双方均有意通过网络口诛笔伐,不时爆出的猛料,让各位吃瓜群众看的越乎过瘾,甚至被网友戏谑为“庆渝年”事件。笔者立足法律视野,慎思本事件始末,不由感叹:从“珠联璧合”到“你死我活”,类似场景不断上演,我们的创一代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企业长治久安的“良方”到底是什么?


“庆渝年”事件回顾

当当网由李国庆和俞渝于1991年创立,母公司为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企业公示信息显示:俞渝持股比例64.1968%、李国庆持股比例27.5129%、其余股东合计持股8.2903%。


自去年开始,李国庆和俞渝之间的矛盾便已在网络热传,事件经过如下:


2019年10月份李国庆在接受综艺采访时,怒摔杯子,痛斥妻子俞渝“逼宫”。紧接着,俞渝在朋友圈爆料李国庆及李国庆家人的各种隐私,舆论哗然。


2020年4月26日,李国庆率人到当当公司抢夺公章,并声称召开了股东会,设立了董事会,经选举任董事长,全面接管公司。当当网方面则选择报警。


2020年7月7号,李国庆再次率人到当当,“携带电钻,进入防盗门,抢走几名保安的手机、限制保安人身自由,撬开保险柜,抢走公章、U盾等资料”。


2020年7月8日,朝阳公安宣布李国庆行政拘留10天。


2020年7月14日,当当网内部说明信显示,被李国庆抢走的公章、银行U盾等物件已被政府相关部门追回,并归还当当。期间还穿插着李国庆和俞渝的离婚诉讼纠纷。


2020年8月9日,李国庆发布微博称自己和俞渝都成为了被告,儿子起诉父母确认代持协议效力。当当网还透露,俞渝实际持股52.23%,李国庆实际持股22.38%,他们的孩子持股18.65%(由父母代持),两个管理层合伙企业持股3.58%、2.93%。


目前继续发酵中。。。


“庆渝年”事件给大家带来了什么

公章抢的值不值

古代帝王开创了以“和氏璧”为代表的皇权正统观念,老百姓对于公章的极致推崇可能源自于此。现今社会,公章作为公司对外缔结合约的“信物”自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本事件来说,李国庆抢公章就能“皇权在握”么?笔者认为李国庆可能要白费苦心了,首先,抢章目的是用,搞的人尽皆知,公司若声明作废,怎么用?更何况俞渝身份是法定代表人,可是枚“活公章”;其次,“九民纪要”对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作出了限定,需要审查签约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李国庆连企业高管都不是,既无公司权力机构的授权,更不可能被公司追认。真替李国庆被拘这十天感到不值!


临时股东会算不算数

临时股东会是《公司法》赋予小股东的一项召集权利,目的是为了平衡公司内部的利益关系。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从该法条来看,李国庆持股比例超过10%,确实享有召集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可《公司法》紧接着又规定,“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条写的清清楚楚,李国庆可全没按“套路”来,效力瑕疵是注定了。从表决事项来看,提案涉及修改公司章程,须达到表决权2/3以上方可通过,李国庆现有持股比例并不满足,因此,这个临时股东会很可能“不算数”。


李国庆的表决权理论能否靠得住

李国庆4月26日的《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称,李国庆实际持股占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5.855%,加上其支持者,已获得53.87%表决权支持。其理论基础为他和俞渝所持股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李国庆实际应持有的股权比例是45.85%,再联合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过半,因此可以做出成立董事会的决议。这套理论可谓将《公司法》与《婚姻法》“融汇贯通”,显然为李国庆自创。仔细品味,不难发现其中疑点颇多:首先,表决权专属于《公司法》规制的范畴,而非《婚姻法》,李国庆想要通过离婚分割股权来取得表决权,本身就违反了表决权决权原则和公司自治原则,离婚实际分割的是所有者权益而非表决权;其次,李国庆显然不清楚表决权与股权是可以分离的,表决权完全可由章程另行约定。在笔者看来,该理论未必靠谱!


做好公司顶层设计是避免“夺权”的一剂良方

“庆渝年”的狗血剧情暂未落幕,背后的启示却发人深思,难道“夫妻店”在中国真的走不远么?“窝里斗”难道是民营企业的“通病”么?类似闹剧还会在中国大地上演么?


那也未必!笔者认为“夺权事件”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大多民营企业家为“创一代”,财富状况还处于原始积累期,与国外动辄数代人财富积淀的情况相比,我国企业家们可能考虑最多的是如何将企业做大做强,而非更好的传承。思想观念的局限性间接导致了企业的顶层设计的缺失。现在来看,公司何能长治久安已成为中国企业家们无法回绝的现实问题。在此,笔者结合实务经验分享如下体会,以供参考:


一、建议在公司成立之初即完成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涉及到公司控制权(即表决权)、收益权(即分红权)以及股东退出机制等完美且合理的布局,既要迎合股东们众志一心赚大钱的美好夙愿,更要解决股东“好聚好散”的后顾之忧。之所以建议在设立之初进行,主要是考虑公司发起阶段大都“一清二白”,股东关系和睦,达成相关协议的接受程度较高。目前国内较为有名的顶层设计有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京东的AB股制动以及任正非的工会持股和一票否决模式等。需要指出的是,公司顶层设计是需要结合每个创业者理念和期望的不同而单独“定制”的,是不可随意复制的,建议寻找靠谱且专业的律师团队结合需求“量体裁衣”!


二、“庆渝年”的良方可能来自《婚姻法》

结合笔者实务经验,夫妻店两人的共同持股,很大程度原因是夫妻双方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均倾注了心血。公司业绩有了起色,再达成一致行动或者退股代持或多或少都会对双方感情产生不利影响。其实,用长远眼光来看,夫妻股东的内斗坑害的不仅仅是公司,其自身利益也必将受到波及。与其如此,何不从《婚姻法》中另辟蹊径。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达成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完全可避免“家丑外扬”。即便达不成,在离婚时也可请求法院进行分割,一方完全可通过法院执行取得公司的“权”或“钱”,这可比“抢夺公章”靠谱的多,此外,还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最终受益的还是夫妻俩。


三、“庆渝年”的另一剂良方可能来自“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即家族信托,起源于美国,是指委托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模式,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和传承目标,其最大的特点是将公司资产委托给信托机构打理,实现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分离,从根本上杜绝婚姻、继承等纠纷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信托计划在中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反而遭遇到了“水土不服”,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我国当代豪门大多为“创一代”,把自己一手打下的“江山”,“放权”交给别人来打理,结合当下的营商环境,存在信任危机;其次,对于我国大多数的富豪来说,将自己的可观收益中分出一部分给专业运营团队,甚至还要拿出一部分股权作为激励手段,心理意愿不高。


随着创一代们逐渐步入了“交棒”年龄,传承问题已悄无声息的爬上了日程台面。如何结合当代企业家们的需求,权衡取舍、寻求最佳的利益切合点是我们律师团队不懈追求的终极目标。信托计划同样需要顶层设计,该设计绝非某些孤立的“点协议”,而是相辅相成的整套体系。为此,我方团队特意引入了过渡培育期、经理人筛选制度、新股权激励计划、职业经理人薪酬规划、表决权干预机制等多项技术措施及手段,以期实现财富传承的平稳更迭!


小结

“庆渝年”事件所揭示的企业家“窘境”仅为冰山一角。许多热点问题均可从法律视野中寻找到答案,寻常人的饭后谈资,在专业法律人眼中往往能折射出智慧的光芒。商海沉浮,瞬息万变,在您所遇迷茫之时,您的身边若有个真挚可信的律师朋友,那是真的幸运!



文章作者:廖铖

指导律师:姚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