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华宇
兼职律师
社会兼职: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社区矫正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家犯罪法律风险防控河南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职务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
业务介绍:丁华宇律师长期于高校从事刑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经常受邀参与相关部门的刑事案件论证及授课工作。执业多年来,在刑事案件的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联系方式:
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例:
1、【拘役】办理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苏某、戴某等盗窃案件,结果判处拘役三个月。
2、【撤销案件】办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夏某等涉嫌抢劫罪一案,结果公诉机关撤销案件。
3、【免于刑事处罚】办理开封市禹王台人民法院审理的吴某某滥用职权案,结果被免于刑事处罚。
4、【缓刑】办理的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郭某某串通投标案,结果被判处缓刑。
5、【缓刑】办理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武某某组织考试作弊案,结果被判处缓刑。
6、【减刑】办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二审法律援助接受指派后,结果减少刑期一年。
7、办理西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非法拘禁一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诉讼代理人,最终对方以绑架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8、办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数额巨大,结果无期徒刑。
9、办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制造毒品案件,侦查机关查扣甲基苯丙胺结晶物25064.6克,液体甲基苯丙胺16000克,麻古片4.7克。查扣******4.2克。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0、办理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诈骗案、数额特别巨大,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11、办理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12、办理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蒋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3、【缓刑】办理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并逃逸案,结果判处缓刑。
14、【缓刑】办理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乔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结果判处缓刑。
15、办理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受益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2年。
16、办理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任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受益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